「室內可脫口罩」將於2/20開始實施,2大類指定場所除外!各級學校則預計於3/6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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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23/02/09

去年12月「室外全程佩戴口罩」的規定已取消,而今日2/9疫情指揮中心在下午的記者會中宣佈,即將要全面放寬「室內戴口罩」的規定,並預計於2/20開始實施,各級學校則會在3/6起實施,各項相關的新規定如下。

Photo: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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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於2/20實施的「室內可脫口罩」相關新規定

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如疫情持續保持穩定,自2/20開始將會放寬室內戴口罩的規定,除了以下2大類指定室內場所還是「必須要戴口罩」外,在以下特殊室內情境則是「建議要戴口罩」,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都由民眾「自行決定是否戴口罩」。

「規定仍應全程戴口罩」的2大類指定室內場所:

  • 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細項請參照下方附件圖片。
  • 公共運輸及特殊運具: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含鐵路、捷運、公車、計程車等,細項請參照下方附件圖片。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Photo: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建議要戴口罩」的特殊室內情境:

  • 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
  • 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
  • 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 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各級學校預計於3/6開始實施

教育部和衛福部目前規劃在開學後先加強各級學校、幼兒園、課照中心、補習班、托嬰中心等地的防疫措施,若疫情穩定,會在3/6依照指揮中心當下公佈的相關規則,開始實施室內可脫口罩的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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