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剩男一直比剩女多?古代光棍的出路在哪裡?
根據內政部戶政司 2020 年底的分析,2020 年國內結婚對數為近 10 年最低,20~49 歲有偶率(已婚率)僅 41.95%,其中男性為 38.3%、女性 45.6%。不婚不育的趨勢持續上漲,而與明清時期相比,唯一沒變的就是「剩男」總多過剩女,古代又是如何面對這種光棍現象呢?講歷史的王老師說給你聽:
Photo: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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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如何解決「剩男」問題?
在《古人原來這樣過日子》中,我們曾經探討了古人解決「剩女」問題的方法。本篇我們再來聊聊古人是如何解決「剩男」問題的,看看古代剩男的出路在哪裡。
在古代,特別是明清時期,剩男的數量遠多於剩女。根據史料記載,明代浙江「金衢之民無妻者半」。這說法雖有些誇張,但也能說明當時的光棍非常普遍。有學者對中國十八世紀的婚姻家庭類案件中當事人的婚姻狀況進行了統計,結果顯示:二十五歲以上未婚男子占調查樣本總數的百分之十五點三七。古代人均壽命較低,男子二十五歲還沒結婚就屬於剩男範疇了。按這個結果推論的話,當時每六個男子中,就有一個是剩男。
古代為什麼這麼多剩男呢?根本原因還是這些人太窮,娶不起媳婦。另外,還有如下幾個因素:首先,古代實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有錢的男子妻妾成群,占據了大量女性資源,導致分配不均衡。正所謂「旱的旱死,澇的澇死」。其次,古代重男輕女,造成了嚴重的性別比例失調。男多女少,進一步增加了男子脫單的難度。最後,明清時期的婦女貞潔觀念強調女性要從一而終,對婦女再嫁持否定態度,導致大部分的女性無法繼續婚配。總之,古代男人如果窮,最後很可能會被剩下。
漫漫長夜,孤枕難眠。沒有現代社會的各種社交媒體,古代的光棍們承受著心理和生理的雙重折磨。由於獨自一人很難生活下去,古代的光棍會想方設法地謀求各種「特殊婚姻」。
第一種特殊婚姻是買賣婚,即努力賺錢,買個媳婦。和富人家買妾還不一樣,光棍買媳婦沒那麼多講究,只要便宜就行。這樣買來的媳婦,一般是寡婦或者二婚,尤其是寡婦,特別搶手。明清時期,中下層社會經常有「搶孀婦」事件,以至於一些寡婦在喪夫後,會以毀面、割耳、斷指等自殘行為來表明自己不想再嫁的決心—讓你們看見我就想吐,看你們還搶不搶!
第二種特殊婚姻是入贅婚。古代入贅的男子,多數是家庭貧苦無力娶妻的窮人。入贅後,男子的社會和家庭地位都非常卑微。這反映了底層社會的男子在嚴峻的婚姻形勢面前,不得不放棄自己的尊嚴,甚至違背宗法倫常。詳細的介紹可參見本書中的〈古代贅婿的處境如何?〉一篇。
第三種特殊婚姻是收繼婚,即娶自己已故兄弟的遺孀。清末民初的湖北襄陽、甘肅隴西、寧夏徑源、安徽貴池和歙縣等地就流行這種婚嫁方式。史料記載:「若身故,兄無妻子者,則以弟婦轉配其兄為妻;兄故,弟無妻子者亦如之,親屬多贊成無異。」哥哥娶弟媳,弟弟娶嫂子,是古代光棍脫單的捷徑。在「窮」面前,光棍沒有什麼退路可言。
第四種特殊婚姻是交換婚。男子為了娶妻,將自己的姊妹給女方的兄弟做妻,俗稱「姑嫂換」。這種互通有無的婚姻方式須滿足一個必要條件:家中既要有兒子,又要有女兒。窮人家庭可未雨綢繆,生兒子之後想辦法再生一個女兒。這樣的兒女配置,能保證女兒嫁得出去,兒子也能娶上妻子。只是婚後的家庭關係有點複雜—丈夫的妹妹是自己的嫂子,妻子的哥哥是自己的妹夫,正所謂「肉都爛在鍋裡」。未來生的孩子,既要管自己的舅舅叫姑父,又要管自己的姑姑叫舅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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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種種,便是光棍的特殊婚姻。還有許多光棍連這些特殊婚姻都搆不上,只能走上私通、尋娼妓,抑或性犯罪的道路,最後身心俱毀,甚至惹上人命官司,其人生境遇令人唏噓。
不同於古代,今天的很多光棍並非娶不起,而是不想娶。無論男女,人們都在追求靈魂上的自由和生活上的獨立,不想違心地在生活中將就另一個人,除非遇見了真愛。不過真愛難覓,萬一遇不到也別怕,光棍同胞幾千萬,可繞地球四圈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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